2006年5月1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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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本报社长王建新获全国普法先进
本报记者 仇健
日前,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,中宣部、司法部联合表彰了2001—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其中,本报社长王建新同志获得先进个人的荣誉。王建新同志自2001年初担任本报社长以来,发挥《浙江法制报》法制宣传主阵地的作用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坚持政治家办报,为我省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。